南部人命医院把手足口病当感冒治,孩子生

医院--医院,带上了“人民”二字是多么的沉甸甸!救死扶伤的医疗机构,在里面工作的就更不能有丝毫的懈怠,不能有一点麻痹大意!手足口病是小儿常见病,怎么能给别人当感冒发烧诊治?是多么的讽刺?跟草菅人命有区别吗?是不是应该制定刑法:“误诊或延误抢救时间入刑”?这个应该才是最后解决医闹的最终手段?

  让小编我想起一句广告语送给医院的“白衣天使”:“不是所有的牛奶都叫特仑苏”。不是所有的病都是感冒!信息时代,专业的东西也忽悠不到谁!

  老百姓一辈子支出最大的就是医疗费,不堪重负,很多人因病返贫,医院赚钱,排队送钱给你们,你们没资格装起象上帝一样在普渡众生,就算一个服务行业,我给钱到你那里消费,你就应该提供最好的服务!

  你们印证了:穿上白大褂不等于就是白衣天使?生命无价,不可逆转,由于你们的疏忽大意,庸医,不负责任造成的一个幼小生命离去,你们一定要拿出诚恳的态度来,蒙混过关全南部人民绝对是不会答应!

  如果你们尽力救治,做好你们的本职工作,你们工作是面对每一个患者的生命,不是普通工作那么简单!对待生命还有那么一丝敬畏之情吗?由于病情本身的不可逆转导致死亡,没人会跟你们无理取闹,视频中显示出你们对生命的冷漠和无情!家属焦急万分,你们可是不慌不忙?

  南部人民只想对南部医院说一句话:“你们是南部医院,医院”!!!

孩子母亲发来马樊睿转院过程中视频:

  

  马梵睿在.11.21日晚生病,我们到了南部县医院,到医院时挂了急诊,经过检查,我们向冯医生说明了孩子嘴巴有溃疡,手臂和脚上有红疹。问是不是手足口,反复问了几次,冯医生表现出不耐烦的样子。说是孩子发烧导致的。医生叫我们去查血,医生看了检查血液的报告后,开了些吃药,说明天过来输液。

  22号上午,我们就在门诊挂号检查,在门诊崔医生那检查,也提出了嘴巴有溃疡,手脚有红疹,检查后也说发烧导致的。开了入院手续后就到住院部了。当时接待我们的是刘医生,又经过一番检查,也同样的把情况说明了一下(嘴巴有溃疡,手脚有红疹)还特意问了几次。都说是发烧导致的,不是手足口。最后把液体挂上,在输液过程中,孩子身体频繁出现颤抖的情况,找医生,医生说发烧会有这种情况是正常的。到下午6点多孩子一直冒汗。7点多汗水就特别多了,又去找医生,医生说没事,出汗是好事,汗出了就好了。之后医生再没过问。孩子就从晚上7点多一直流汗到23号直至死亡。

  23日上午8点左右看到孩子嘴唇和身体都在发紫,情况特别不好。就去找医生,当时医生不在,过了几分钟又去找,此时在开会,便没有打扰。几分钟后又去找医生,昨天的主治医生不在,另一个医生过来看了一下情况。什么话也没说就走了,看孩子特别严重就又去找了医生。当时医生坐在位置上,爱理不理的,在旁边等了一会,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去看了孩子。医生检查孩子快不行了,眼睛都在翻白眼了。就从16床转到了6号病房,挂上了氧气,又过了几分钟,看孩子呼气困难,脸色都变紫的时候,挂上了心电图,最后孩子病情越来越严重。叫来了很多医生会诊,他们的结论是,可能是手足口重症!!!!就开始抢救,在抢救时,医生要求我们转院说这里设备不具备。十点多就在准备转院,一直拖到12点多才转走,在沟通转院的过程中。我们去办公室和主任确认。他说一切都联系好了,我们才同意转院,在救护车上,作为一个重症病人。连一个基本的监护仪器都没有。只挂了氧气,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,才挂上了心电图。在此期间我们多次询问一起去的医生。抢救是否准备好,去了就直接抢救。本来医院,医院老院。到了也无人接收,在救护车上等了半个小时左右,医院说根本没有接到通知。此时,孩子呼吸越来越虚弱,最后我们强制把孩子抱到了抢救室,医院给我们解释说没有床位,也不具备治疗条件。在我们一再请求下,医院才同意给予抢救。而抢救的最后结论是:手足口重症,来的太晚了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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